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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我们的回复如下:根据 28 号文规定,企业租用办公用房发生的水、 电、燃气等费用,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此,您企业可以根据收据、分割单以及电费发票复印件入账并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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