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7 号)第六条的规定:“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因此,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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