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二条第七款规定:“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年第 22 号)规定:“四、关于免税的具体情形。(一)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六)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具体范围为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或者备案设立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
综上,如果贵公司对接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满足上述规定的要求,可以享受免征印花税的政策,否则,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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