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6 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告执行期限为 2023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3 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告执行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因此,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参照以上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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