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 2022 年第 16 号)第一条的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在税前摊销。”
综上所述,假设您公司 2022 年发生的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且全部符合加计扣除条件,则在据实扣除 100 万元基础上,允许税前再加计扣除 100 万元,合计可在税前扣除 200 万元;如果发生的研发费用全部资本化,100 万元将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在该无形资产的使用期间按照无形资产计税基础的 200%在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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