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 号)文件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外购甜玉米属于附件规定的蔬菜主要品种目录。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外购的甜玉米属于蔬菜主要品种目录,其经过冷冻后再销售,可以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但贵公司如果同时有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否则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在这里向老师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