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的原材料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处理吗
2022-07-15
问:
我们公司厂房里有一些已经淘汰的无价值原材料打算做报废处理,需要进项税转出吗?
答:
不需要。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原材料丧失使用价值,报废或者变卖处置的损失,不属于政策规定的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无需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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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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