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将自产产品用过市场推广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何税务处理
2022-07-11
问:
公司将自产产品用过市场推广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何税务处理?
答:
公司将外购商品(自产产品)作为市场推广或交际应酬,企业所得税方面由于资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需要做视同销售处理,同时企业所得税认可视同销售成本,关于视同销售收入需要按照贵公司实际赠送礼品时的公允价值确定,视同销售成本为贵公司采购时的成本。公司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整申报。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因素取决于外购商品移送时公允价值与购进时是否存在价格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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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 号)
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80 号
二、企业移送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
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 号)
第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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