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付款的利息应按什么税率缴纳增值税
2022-07-07
问:
我司在钢材采购中,因超过付款期,供应商收取的利息费用是否应该要求供应商按照贷款 服务开票?
答:
供应商作为销售方基于销售钢材的应税行为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属于价外费用。属于增值税价外费用的贴现利息需要同时满足:销售方向购买方额外收取的费用且此费用是基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发生的。因此,延期付款的利息不属于贷款服务。应按照销售钢材的税率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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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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