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不动产需要缴纳什么税
2022-05-09
问:
个人出租办公楼给企业用需要缴纳什么税?
答:
个人出租不动产(非住宅))应当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
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16 号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税总2021 年5 号公告。
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k 元的,减除费用800 元;4k 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
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个人房屋租赁税率税额不足1 元,按1 元贴花。
房产税:房屋租赁税率按《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对私有房产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的房屋位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应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的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国税发〔2003〕89 号文件的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教育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城建税按照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分为7%、5%、1%。
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16 号)
(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第5 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 号)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版权声明:本文由高顿咨询所有,不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或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