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和房租是否合并计算缴纳印花税
2022-05-05
问:
我公司是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小区内房屋的出租事项。我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中分别注明房屋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是否也要合并到房屋租金中一起计算缴纳印花税?
答:
财税字(1988)第255 号文第十七条规定:“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
如未分別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由于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没有列举物业管理费相关的服务项目,细则又明确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物业管理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你公司所签的合同在分别列示两种经济事项的基础上,应分别计算,只对房屋租金部分,按财产租赁合同记载的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计税贴花。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55 号)
第十七条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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