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租用员工车辆支付的车辆使用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2022-04-19
问:
企业租用员工车辆支付的车辆使用费用,有什么规定吗?
答:
按照动产租赁核算开具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 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 号)第三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针对私车公用,如果想要合规,将该车辆发生的油费、停车费等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几点需要注意:
1、需要和员工签订车辆租赁协议,同时约定车辆使用情况和费用的分摊方式;
2、员工取得的租赁费收入,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并开具租赁发票,同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3、公司要建立相关制度,做好车辆使用记录,分清个人费用还是企业费用;
4、规范核算,属于公司经营所用部分应核算清楚;
5、发生的油费、停车费等要开具企业的抬头。
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 年第28 号)
第四条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
特别提醒的是,目前对于私车公用没有全国的统一规定,各地区的具体政策不太相同,建议企业先咨询主管税务机关具体的规定后再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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