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取得成本费用有效凭证在所得税预缴时可以税前扣除吗
2022-04-15
问:
我们企业2021 年2 月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等有效凭证的,可以在所得税第一季度预缴时扣除吗?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对企业2021 年2 月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以暂按账面发生额进行核算,即可以所得税前扣除,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34 号)
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版权声明:本文由高顿咨询所有,不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或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