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后职工外出团建取得的进项发票,可以抵扣了吗
2022-04-11
问:
2019.4.1 新政策下,公司取得的飞机票、火车票等可以抵扣进项税,那么公司组织的团建费,属于福利费,取得的飞机票,火车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答:
新政策描述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的前提是因公,用于集体福利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贵司描述中专门用于团建的集体福利项目,而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
相关规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 年39 号公告)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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