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计税基础如何判别
2022-03-09
问: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这里所列金额是指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列示具体金额、税额,如“合同金额 xx 元,税额 xx 元”吗?这样可以按不含税金额计算印花税么?
答: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根据税率表可知,印花税按照合同金额贴花,判断是否为含税金额主要取决于合同的签订:
第一、如果合同金额就是只有不含税金额,那么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就是指的不含税金额;
第二、如果合同金额既包含了不含税金额,也包含了增值税金额的,且分开记载分别核算的,按照不含税金额核算;
第三、如果合同金额既包含了不含税金额也包含了增值税金额的,且未分开记载的,那么就按照含税金额核算。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国家税务总局在 2016 年 4 月 25 日视频会议有关政策口径
第四,关于印花税计税依据问题
这次两部委下发的《通知》中没有提到印花税计税依据问题。主要是营改增之前,这一问题就已明确,没有变化。各地执行口径仍按照印花税条例规定,依据合同所载金额确定计税依据。
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开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未分开注明的,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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