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金银首饰需要缴纳消费税
2022-01-30
问:
我们是浙江某市当地的农商行,现接受委托代为销售了一些金银首饰,税务局现要求我方缴纳消费税,请问我方需要缴纳消费税吗?
答:
目前我国对于消费税的整体思路是尽量在最终的零售终端方向征缴,避免因出厂环节价格偏低而产生的少缴、漏缴现象,根据财税[1994]95 号规定,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也是纳税人,故贵司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消费税。
相关规定:
《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95 号)经国务院批准,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
这次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以下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三、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按本通知的规定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另有规定者除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也是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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