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地建房土地部分如何账务处理
2022-01-12
问:
我司非房地产企业,现购入一块土地,准备在该土地上建房,对于建好的房屋可能自用也可能卖出。请问,对于购入的土地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 6 号—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对于购入土地自行开发的,应将土地与建筑物分别进行核算,即,对于购入的土地通常通过“无形资产”科目核算。但如果贵司购入土地改变了用途,用于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综上,贵司对于取的土地,除特殊情况,通常单独通过“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如果建好出售用于资本增值的,则应通过“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
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 6 号—无形资产》
一、本准则不规范商誉的处理
本准则第三条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在本准则规范
六、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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