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上银行账户必须要是基本户吗
2021-12-09
问:
公司在发票开具时,发票上银行账户必须要是基本户吗?如果发票上的银行账户未在税局备案,或者已经备案的银行账户因故不能使用,是否可以用新的银行账户填列?税法上有什么规定吗?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备案登记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 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 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综上,发票上的开户行及账号没有规定必须是一般户还是基本户,但需要注意的是:开票信息所填写的账户必须要是已经向税局备案登记的账户,账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 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七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 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 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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