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错误少纳的税是否加收滞纳金
2021-11-18
问:
我司在内控检查时,发现 2019 年有一笔附加税计算错误,并非故意而为之,现我司主动去进行附加税的缴纳。请问,该种情形是否需要加收滞纳金?
答:
需要收滞纳金。贵司因计算错误导致补缴的附加税,应按规定缴纳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第 2 款的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所称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是指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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