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银行签订限期限额循环借款协议如何缴纳印花税
2021-10-19
问:
我公司与银行签订了限期限额循环借款协议,其中协议约定循环借款额度为 5 个亿,每月可以 循环借款。请问该份限期限额循环借款协议如何缴纳印花税,是否可以直接按 5 亿元贴花就可 以,然后累计使用额度超过 5 亿再进行补贴花?
答:
如果是在借款额度内 5 亿元循环借款,不再签订新合同的,那么按照 5 亿元缴纳印花税即可,不需要另行贴花。如果后期因为超过额度范围,签订新合同,那么需要补贴花。
根据国税地字[1988]30 号第二条规定,在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字[1988]30 号)
二、关于对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的贴花问题。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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