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车运输服务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2021-03-24
问:
我司是一家药企集团,对于员工上下班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但是班车不是我司购买的车辆,而是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了一份班车运输合同,合同约定对方每天需要提供 5 辆 24 座的大巴,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以及地点接送我司员工上下班。请问我司签订的这份班车运输服务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印花税的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以及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其中,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由于班车运输服务合同不属于货物运输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应税项目,故,班车运输服务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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