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加计抵减如何账务处理?
2021-02-02
问:
我公司为一家管理咨询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属于一般纳税人。按照规定,我司可以享受 10%的加计抵减优惠政策。如果我司 2021 年年 1 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100万元,月末按照正常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缴纳增值税为 50 万元,请问我司享受了加计抵减后的账务如何处理?
答:
答:贵司1月末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50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500000
享受加计抵减,2月15日前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50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0
其他收益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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