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促销抽奖活动中中奖人的个税问题
2020-11-17
问:
汽车 4S 店在做了直播平台做抽奖活动,抽到的一等奖为原件 M 万的汽车一辆半价即可购买,二等奖为赠送奖品 N 元的华为手机一部。请问公司需要为中奖的客户申报个人所得税吗?按什么税目,如果申报?
答:
答:根据财税[2011]50号文第一条规定,一等奖中奖者可以半价买汽车,属于销售折扣,不用扣缴个税。
根据50号问第二条第3点规定,二等奖中奖者直接赠送华为手机,属于偶然所得,需要申报个税,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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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
一、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二、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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