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留抵退税时附加税是否可以退还?
2020-08-11
问:
我司符合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并办理完成,那么以后要纳增值税时,就少了进项税额抵扣,请问可以申请退还城建税等附加税吗?
答:
答:根据《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80号)规定,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因此,纳税人在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时,虽然不能申请退还城建及教育附加,但在后续所属期申报税款时,可以按应纳增值税税额减去申请退还的留抵税额的余额,作为计算缴纳城建及教育附加的依据。即不会因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而多交增值税附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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