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是否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2020-08-05
问:
请问如果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需要盖发票专用章吗?都已经是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了应该和企业没有关系,企业不需要再盖发票专用章吧?
答:
答:首先,需要判断代开的发票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一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2020年3月版)》第二章第二节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为其他个人代开的特殊情况除外)。税务机关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据此,纳税人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是否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需要确认代开的对象(是否为其他个人),代开的是专票还是普票,方可确认是否需要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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