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延期缴纳税款期间是否需要缴纳滞纳金问题?
2020-07-29
问:
我司受疫情影响经营受挫,无力缴纳当期税款,请问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吗?最长可以延期多久?延期缴纳税款期间是否还需要缴纳滞纳金?
答:
答:需要根据不同地区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做具体分析。通常情况下,企业因特殊困难而无法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疫情期间,各地税务机关考虑到企业面临可能面临的纳税困难,各自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规定。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延期缴纳税款的有关内容》中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在税收征收期限届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符合延期缴纳税款相关规定的给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税款缓缴,不符合规定的应在征收期内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税款的按征管法规定加收滞纳金。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等涉税事项的温馨提示》附件2中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规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所得税可以延缓到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在此期间不会产生滞纳金。
综上所述,如果贵司因受疫情影响确实无法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缴纳税款,通常情况下最长时间为三个月,具体还需要以贵司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主。如果延期后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符合相关规定,则不需要缴纳税收滞纳金。贵司如果是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则对应的所得税可以延缓到2021年首个申报期缴纳,且没有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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