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的电子发票一定要打印出来入账吗?
2020-06-30
问:
我司取得的电子发票一定要打印出来才能入账吗?现在公司财务针对这一点存在争议,有的认为电子发票已经属于凭证,可以不用打印出来;有的人认为需要打印出来附在会计分录的后面。那是否一定要打印出来才能入账呢?
答:
答:根据财会[2020]6号第三条规定,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在同时满足四个相关条件时,单位是可以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进行报销入账的,可以不用再打印电子会计凭证。
因此,如果贵司能够同时满足规定的四个条件,那么贵司是可以不打印电子发票的,否则需要打印电子凭证入账,同时还需要注意将电子凭证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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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
三、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进行报销入账归档:
(一)接收的电子会计凭证经查验合法、真实;
(二)电子会计凭证的传输、存储安全、可靠,对电子会计凭证的任何篡改能够及时被发现;
(三)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完成会计核算业务,能够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格式输出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且能有效防止电子会计凭证重复入账;
(四)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及管理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第79号令)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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