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免租金是否确认收入?
2020-06-18
问:
经营租赁厂房,与承租方签了几年的租期,合同已经执行一年多了,疫情期间给承租方减免了今年二季度的租金,正常情况都是每月开发票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现在二季度免租金就没开发票了,请问这种情况下的免租期会计上需要确认收入吗?
答: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第四十五条规定:“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出租人应当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能够更好地反映因使用租赁资产所产生经济利益的消耗模式的,出租人应当采用该方法。”
参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解答:“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承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费用;出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应当确认租金收入。”
因此,出租方免租的应当确认收入,然后转为营业外支出进行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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