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代开发票问题?
2020-06-05
问:
自然人在什么情形下可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
答:根据税总函〔2016〕1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等的规定,自然人发生以下情况可以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1.转让、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
2.个人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
3.在中国境内提供公路货物运输和内河货物运输,且具备相关运输资格并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
________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
(四)发票开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地税局代开发票部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代开增值税发票,系统自动在发票上打印“代开”字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
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
第二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适用本办法: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并办理了税务登记(包括临时税务登记)。
(二)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的(以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除外),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提供内河货物运输服务的,取得《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
(三)在税务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第三条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税务机关(以下称代开单位)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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