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第三方贷款印花税问题?
2020-05-27
问:
我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非金融企业)向银行贷款,是否需要交纳印花税?
答:
答: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根据《印
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包括了借款凭证。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印
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八条规定,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
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因此,贵司委托第三方公司(非金融企业)向银行贷款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
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借款合同
范围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税率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纳税义务人 立合同人
说明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版权声明:本文由高顿咨询所有,不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或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