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被盗用”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2020-04-17
问:
今年2月份登陆个税APP发现个人信息被外地一家不知道的企业盗用并虚报工资,从19年3月到19年12月合计金额约5万。但是我个人并没有去过该企业任职,发现的时候,在个税APP上点了收入申诉和受雇单位申诉,也联系了当地税务机关。后来个税APP上申诉也显示了已反馈,现在查任职单位那家企业已经没了,但是2019年收入还是在,导致现在如果点汇算清缴要多补交4000多的税,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答:
答:您通过网络方式办理年度汇算时,如果发现有单位冒用您的身份申报了收入,您可以在办理年度汇算时自行删除被冒用的整条预扣预缴记录。删除后,该项收入不纳入年度汇算。具体操作:在收入列表界面,您可分所得项目,进行收入的【新增】和【修改】。如您认为某条收入信息非本人取得,可进行【申诉】、【删除】。操作后,相应收入均不纳入年度汇算。
【申诉】和【删除】区别在于,【申诉】后,相应记录将进入税务系统内部异议申诉环节进行处理;而【删除】后,相应记录不进入异议申诉环节。您对某条记录进行申诉或删除后,可以“撤销申诉”或“恢复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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