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境外采购的口罩原价卖一部分给境内关联公司如何开票?
2020-03-03
问:
最近,我司从境外关联公司采购了一批口罩等防护物资,除自用外,准备按原采购价加运费与关税卖一部分给中国境内多家关联公司。我司是生产电子产品的,经营范围不包含防护物资;我司销售这批物资是没有任何利润的,即没有增值行为。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仍需要开增值税发票,商品品名是否可以开口罩所属的类别吗?
答:
答:经营范围不影响开具发票,按照真实业务如实开具发票即可。(规格型号、品目都应当按照口罩所属类别)。描述中的销售行为是增值税应税行为,应当开具增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提到“销售物资没有任何利润即没有增值行为”是不准确的,凡是有偿销售或视同销售都有销售价格或视同销售价格,平价甚至折价销售同样需要开票需要申报。
_________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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