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收到一张发票,开具日期为去年,可以入账吗?
2020-01-07
问:
某公司收到一张发票,开具日期为去年,可以入账吗?
答:
答:方法1,可以入账,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计入去年的成本费用,企业所得税也可以相应地进行追补确认调整;方法2,与对方协商红字冲回,重新开具发票,计入今年的成本费用中,但是可能会存在发票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时间不匹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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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各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8号公告)
第十七条除发生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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