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债房产没有取得发票该怎么缴纳契税?
2020-01-07
问:
A公司由于与其他公司有债务纠纷,法院判决该公司用房产抵偿债务,A公司取得抵债房产没有发票,如何申报缴纳契税?
答:
答:A公司可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办理契税纳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7号)规定,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可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办理契税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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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7号)
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可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办理契税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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