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差异调整?
2019-12-05
问:
自建厂房建成后投入使用,一段时间后办理竣工决算后,决算金额与当时入账金额不一致,资产原值和折旧如何调整?
答:
答:因为决算金额与当时资产入账金额不一致,决算后应按竣工决算报告金额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后期按调整后资产的金额和剩余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前期已经按照暂估价值计提的折旧,不需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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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
(二)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五、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
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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