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一般计税账务处理?
2019-11-27
问:
房地产企业的一般计税账务处理分录怎么做?
答:
答:根据财会(2016)22号文的相关规定,我们建议房地产一般计税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预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预缴增值税时:
一般计税方法预缴增值税按照9%的适用税率和3%预征率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9%)×3%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支付工程款时:
借:开发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4、房屋竣工验收或完工交付,并全额开具房款增值税发票: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成本
5、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销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主营业务成本
6、月末结转预缴税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8、预缴后直至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版权声明:本文由高顿咨询所有,不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或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