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营改增”改革席卷了房地产在内的四大行业,卷走了“营业税”这个开征了66年之久的税种,同时也卷走了地方税务局大部分的税收收入。土地增值税,这个被房地产开发企业视作“妖税”的税种再一次进入税局的视角,成为完成地方税局征税仸务的一根救命稻草。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土地增值税税率高,在整个房地产企业税负构成中占有极大的比重,但同时土地增值税计算复杂、申报难度大,让众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倍感头疼。土地增值税若被税局瞄上,对企业来说无疑是在“营改增”未愈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
因此,2017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时刻注意税务机关越来越严峻的税务稽查形势,并对土地增值税清算进行规范和严谨的管理,以应对随时出现的税务风险。
高顿财务培训携房地产企业涉税实务专家,观“营改增”后税收政策变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之影响,解国税总局 2016 年第 70、81 号新公告之内涵,面土地增值税清算之疑难,谋企业纳税风险防控之良策,探企业控税之新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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