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 日全面实施营改增,也就是实行“双扩”:第一个“扩”是把所有的行业,比如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的范围。第二个“扩”是把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的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这样两个扩大就使增值税变成了一个全链条。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的税负到底是升了还是降了?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是上下游的链条关系,如何才能成功实现税负转嫁?
建筑业企业大量的沙石料、土石方等材料往往很难取得增值税发票,这将导致进项税额减少,成本相应增加。同时,建筑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外部劳务费用在施工成本中所占比重为 20%—30%,如何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发票?
建筑材料来源方式较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难度大,由于发票管理难度大,很多材料进项税额无法正常抵扣,到底建筑企业自身该如何适应政策的变化?
房产企业作为建筑企业的下游,该如何应对建安和土地成本过高,如何合理进行上下游税负转嫁呢?
房产企业如何在营改增后调整产业结构,实现税务筹划,加强企业财税管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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