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革命 提升财政资金绩效

自我革命 提升财政资金绩效

未知2017-07-07

  江西省全面启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改革纪实

  为切实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绩效,近年来,江西省财政厅按照“规范、清理、整合”的思路,不断加强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大幅减少,财政资金分配方式得到创新、引导效应增强。今年,江西省财政厅全面启动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改革。

  “加减乘”:清理整顿 提高效益

  近年来,随着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项目越来越多,覆盖面越来越广。

  “如何提升财政资金绩效,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挑战。”江西省财政厅厅长胡强表示,省财政厅在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方面主要实施了“加减乘”三种机制创新:

  “做减法”:清理归并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用2年时间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由332项压缩为39项。

  2014年底,江西省财政厅在多方调研基础上,起草并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清理整合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力争在2015年底前,将省级财政各类专项项目数量由现有的332项压减至170项左右,压缩50%”的目标。为此,2015年,通过“保留、整合、调整、压减”等方式,江西省级专项资金由332项压缩至139项,压缩率58.1%,资金规模由532.7亿元压减至508.6亿元,超额完成了当年确定的目标。

  但对比中央和外省情况,江西的清理归并仍有一定空间。为此,2016年,在江西省政府第六十四次常务会议上,江西省省长刘奇要求将省级专项项目进一步压缩到100项以内。为完成这一任务,江西省财政厅对省级139项财政专项资金再次进行了认真梳理、甄别。从2017年起,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调整为39项,资金规模由889亿元压缩至167.2亿元。其他大部分原专项资金转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按照客观因素法分配。

  “做加法”:加大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

  为应对经济下行的压力,在财政资金支持经济发展方式方面,江西省财政厅改变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中存在的“一捅到底”的模式,选取部分现有专项资金,统筹部分比例,按照“各计其功”的原则,集中用于江西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项目建设。

  胡强说,2016年,江西省财政厅将省级可统筹财力的30%以上用于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同时,为支持贫困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江西在全国较早出台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赋予58个试点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的自主权,将中央和省级有关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

  除省级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外,江西还增加了14项省级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2016年共统筹整合资金152亿元,全省扶贫支出增长94.4%。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省和设区市有关部门采取因素法分配,将资金“切块”下达到县。

  具体项目的立项权、审批权下放到县。同时,允许资金整合县适当打破归口管理界限,不要求完全与原有的归口管理部门一一对应。

  此外,江西省财政厅还激活财政存量资金,调整无效和低效的支出,腾退重复和错位的支出。2016年,江西省本级财政共盘活存量资金60.2亿元,用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财园信贷通”“惠农信贷通”等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

  同时,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各套预算间统筹衔接,将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超当年收入的30%部分共计1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2017年,已收回省直部分单位2014年及以前年度国库网上结转结余指标3.69亿元。

  “做乘法”:发挥杠杆作用,通过设立运作政府发展升级引导基金、融资担保等模式,放大财政资金倍数。

  江西省财政在全国首创并大力推广担保融资、“财园信贷通”“惠农信贷通”等措施,为实体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2016年,江西省“财园信贷通”“惠农信贷通”分别发放贷款438亿元、123亿元,10275户企业和6.4万户农业经营主体受益;江西省融资担保公司累计为6495家企业提供担保贷款300多亿元。

  同时,江西省财政厅还通过设立产业基金,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吸引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增加投入,支持经济发展。按照《江西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设立与运作方案》,省财政整合资金200亿元、吸引社会资本800亿元共同成立的江西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已正式挂牌成立,目前正在招募子基金,预计将形成总规模达到3000亿元左右的省级产业引导基金集群,撬动万亿元社会资金投入到江西发展中。

  “两个一般不”:自我革命权力下放

  为解决省级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政府与市场关系、省级与市县政府关系不清;资金分配使用不够科学,政策导向不明显;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信息不够公开透明等问题,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江西省财政加大了改革和创新力度。

  经过多年酝酿,广泛征求意见,2016年8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此举填补了对省级专项资金统一规范管理的制度空白。”胡强对此评价说。

  “管理办法从草拟初稿到正式出台历时2年零8个月,期间数次征求市县和省直各部门的意见,并与中央**改革政策相衔接。”江西省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黄荣辉介绍说,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设置、申报、分配、使用、监管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为使管理办法细化落实,今年1月,江西省财政厅研究印发了《关于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的通知》,并从2017年起实行资金分配管理改革。

  据介绍,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六项:

  一是实行“两个一般不”。即省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再直接向企业分配和拨付资金,一般不再直接审批和分配市县具体项目。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今后,江西省财政将更多的通过政府发展升级引导基金的方式支持企业发展。

  市县是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具有天然的信息优势。长期以来,“上面点菜,下面买单”,往往脱离地方实际需求,管得越细,效果越差。“不再直接审批和分配市县具体项目,增进市县统筹使用的自主权,有利于他们因地制宜,提高资金使用的绩效。”胡强表示。

  二是实施清单管理。2017年,江西省财政厅对省级39项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清单管理。除涉密专项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政策、管理办法、资金分配结果、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等管理信息都要在省财政厅及主管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其中,资金分配结果在预算指标文件印发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目前,2017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已在省财政厅官方网站上公开。

  “目前省财政厅已经草拟了《江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初稿)》,正在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和各市县财政部门的意见。”江西省财政厅副厅长朱斌透露说,目前,江西省级各部门更加聚焦省级事权,更加注重简政放权。1—4月,省级主要支出项目支出进度较上年同期提高13.6个百分点。

  三是探索“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资金分配的过程按标准、按要求测算,但下达时就是一个专项一个总数,不再分列具体领域。专项资金的具体任务、支出范围及有关政策要求等,由业务主管部门以清单的方式明确。改革后,除涉及省级重大工程、跨地区跨流域的投资项目以及外部性强的重点项目外,省级专项资金分配以因素法为主,切块下达。

  对确需实施项目管理的专项,严格项目论证评审,原则上需报经省政府批准,本着“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原则,采取招标投标、第三方评审等方式实行竞争性分配。以市县政府为主体,把所需支持的企业、产业或市县项目的综合性绩效作为主要评审标的,按规定程序择优分配。

  四是加快预算支出进度。落实预算法要求,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在省人代会批准预算后的60日内正式下达。对未及时下达的,相关部门要作出解释说明。省级专项资金分配按要求和规定程序审批后,原则上,由省财政厅**印发指标文件。省级主管部门可同时印发文件,明确有关政策要求、任务清单等。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厅一个专项一个批次下达预算指标文件,不再按具体领域分批下达。配套中央政策实施、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可以分期下达预算或者先预付后结算的,提出资金分配意见的省级部门要出具正式书面意见,合理设定分期下达数,明确分批下达的具体安排。

  五是推进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先问效。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后,更加重视分配过程“首尾两端”管理,防止省级下放项目分配权后,市县出现“接不住”的现象。

  实行因素法分配的,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级主管部门,科学设定分配因素、指标值及分配公式,对因素选择、权重赋予等要有统一明确的规定,避免实际操作中弹性过大。实行竞争性分配的,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级主管部门,科学界定竞争标的、绩效目标、评审公示方式等,保证竞争的客观性、公正性。指导、督促市县建立健全项目库管理制度。市县使用省级专项资金实施的项目都应在项目库中遴选,做到省级专项资金一经下达,即可进行项目对接并组织实施,促进“钱等项目”向“项目等钱”转变。加强绩效考评,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分配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六是严格责任追究。

  严防“穿新鞋走老路”

  任何改革都不会一蹴而就。为了切实推进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改革,今年,江西省财政厅把改进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作为财政改革重点切实推进。财政厅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布置,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各分管厅**带队赴省级主管部门一一沟通协调,提出具体措施。

  “我们的主要顾虑是,省级简政放权后,市县能否 ‘接得住’‘管得好’。”朱斌对此有着清晰的认识。他表示,一方面,市县能否把握省级专项资金改革的契机,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统筹能力,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果市县没有区分轻重缓急,打破部门利益藩篱,而是继续“撒胡椒面”、搞平均主义,改革成果就会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市县建立健全项目库管理制度有个过程,项目储备是否详实,前期论证评价是否到位,都会影响专项资金效益的及时充分发挥。

  为应对这一问题,江西省财政厅提出明确要求,指导、督促市县增强责任主体意识,抓紧建立健全项目库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接得住”“管得好”。

  版权声明:作者:刘明中 谢宗博 廖乐逵 来源:中国财经报,尊重原创,若涉及版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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