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聚焦:独立董事

高顿聚焦:独立董事

未知2016-08-12

  独立董事

  独董在资本市场是一个特殊的角色,他们被解读为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守护者,监管机构也希望独立董事能多发挥作用,这就导致他们常常会被关注、被围观,独董们常常因此成为社会话题。万科的股权之争再次将“独董”带向舆论的中心地带,“独董”该如何履职?履职成效又如何呢?

  文‖高顿研究院

  事件聚焦

  “独立”董事

  ——独董怎样发挥作用?

  万科股权之争,演变成了万科管理层、宝能、华润三方角力的形势。而万科独立董事华生、张利平,则成为了这场“权力的游戏”中意外的焦点。

  张利平投票权成关键

  2016年6月17日,万科召开董事会审议购买深圳地铁集团资产的重组预案,董事会的决议过程,让万科管理层与华润间的矛盾公之于众。围绕着万科董事会投票结果,万科与华润各执一词,被外界戏称为“为了一道小学算术题彻夜厮杀”。

  万科公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显示,董事会投票中,华润集团派驻万科的3名董事投下反对票,独立董事张利平因关联利益冲突,回避投票。本次董事会有效投票名额10名,7名董事赞成达到万科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事项需董事会2/3以上同意的要求。

  但华润方并不认同这一结果,华润认为赞成票(7票)并未超过11名董事的2/3(8票),因此并不认为这一议案已经通过。华润方面表示,投票结果无效,已向万科发送律师函。

  张利平成为了左右万科华润之争的关键人物。2015年年报显示,万科董事会成员包括王石、乔世波、郁亮、孙建一、魏斌、陈鹰、王文金、张利平、华生、罗君美、海闻共11人;其中万科、华润各占3人,另外5人中独立董事占4个,独立董事占比为36%。

  在万科的董事会上,除了张利平选择回避之外,其余四位董事都选择赞成票。万科公告称,因张利平是黑石集团大中华区主席,黑石与万科是利益关联者,因此作为黑石的高层,并不合适参与此次董事会的表决,所以在投票时选择回避。

  事实上,根据《公司法》及关联关系董事表决权排除制度,在董事会投票中,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投票,其本人也不被计入总投票数中,万科董事会有效投票数因为是10票,7票赞同已经达到2/3以上董事同意的标准,万科重组预案应是获得董事会通过。

  对于华润提出的投票结果异议,万科高级副总裁谭华杰6月19日在投资者电话会议上表示,董事会投票涉及专业的法律问题,既然万科已经公告结果,表明万科方面律师对结果已有判断。如果其他各方认为在法律上有争议,相信在法律上有解决争议的有效渠道。

  董事会决议遭大股东反对

  继派驻董事会中的三名董事投出反对票后,2016年6月18日华润集团再次发布正式公告,对万科没有事前认真考虑董事意见就发布议案已获通过的公告表示强烈不满。

  华润发布的公告称,作为万科长期的大股东,华润集团多年以来一直促进万科健康发展,在股权分置改革、B股转H股、推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事项上提供实质举措与帮助,增强市场对万科的信心。华润亦认为本次万科拟收购深圳地铁前海枢纽和安托山项目在业务层面上有助于万科的发展,但并不认同以增发股票收购资产的方式符合万科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华润称,万科发布公告前未通报全体董事是否已获得独立法律意见,也未将公告内容提交全体董事,此举严重损害了董事的权利和董事会的尊严。因此,如果万科不重新审视重组预案存在的问题,在未来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提出相同的方案进行表决,华润将会继续投反对票,以维护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此后,6月23日深夜,钜盛华、前海人寿发布公告称,万科董事会6月17日发布的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预案,在董事会表决程序的合法性、购买资产定价公允性、独立董事身份有效性、股份发行定价合理性等方面存在重大瑕疵。

  信息披露不充足,独立董事也不知情

  自2016年6月24日起,万科独董华生相继发表数篇长文,复盘了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这场跨年商战大戏的诸多细节。

  根据华生的文章所述,在这场持续一年之长的宝万之争过程里,其作为独立董事,对于在宝能举牌以后,董事会一直没有就此举行过任何正式会议进行讨论;反过来,管理层却以个人名义发表意见表达了不满。而针对此前万科第一大股东华润,华生也认为其在2016年3月的万科临时股东大会上对引进深圳地铁重组、继续停牌的议题投了赞成票,却在此次董事会上态度反转,让人对其真实目的产生困惑。独立董事获取的信息尚且如此之少,更遑论广大的社会投资者又处于怎样的信息不对称态势。

  华生提到,华润提出的否决重组预案,在没有任何可行替代方案或其他有吸引力的前景下让股票复牌,再加上宝能的收购题材没了,万科股价势必连续下跌。

  对于在万科董事会表决所持的立场,华生称,华润想当第一大股东,拿出的不是在二级市场上增持的方案,而是提出“待事过落定再对华润增发股份”的方案。这听起来难免像是说“待股价跌到位后再对华润定向增发”。

  华生称,他们投票支持预案通过,其实并没有真正代广大股东做什么决定,而是在其后提交股东大会时让他们自己决定。投赞成票只是为广大公众股东争取到了发言和表决权,防止了个别大股东利用在董事会的优势绑架公司决定,而这正是独立董事真正的功能职责和作用所在。

  事件小结

  张利平、华生两名独立董事在万科股权之争中发挥的作用,让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成为市场讨论热点。自2001年证监会要求国内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独董在上市公司扮演何种角色,是否达到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争论一直存在。此次宝万之争仍未尘埃落定,深圳地铁重组案的结局还不得而知。但是,在万科事件中,不能否认独立董事的投票权的价值。正如华生文中所言,股东有权自己决定与无权被别人决定命运,是根本不同的。而这正是现代市场经济的规则和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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