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聚焦:购买审计意见

高顿聚焦:购买审计意见

未知2016-03-11

  独立性作为审计业务的重要特征,本应是其安身立命之本。然而,资本市场的“玩命”行为却时有发生。究竟何种原因能让事务所不顾风险地出卖审计意见?或者说“出卖灵魂”的风险本身还不足以引起当事人的警觉吗?

  文‖高顿研究院

  事件聚焦

  2015年1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通知书,至此,华锐风电财务造假一案暂时告一段落。此案例中,因财务造假公司高管受到证监会严厉惩罚,同时,负责其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也受到了“五年禁入证券市场”的惩罚。

  四年时间,从行业第一跌到第十,股价从90元跌落至如今的不到3元。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我们一定要在2015年成为全球老大。”2011年,华锐风电的前董事长韩俊良曾如此对外放出豪言。然而世事难料,现如今,全球第一的交椅没坐成,国内前十的位置也已难保。

  上交所:公开谴责华锐风电

  2013年3月7日,华锐风电出人意料地主动自爆“会计差错”家丑。其中,最重要的净利润数据,原财务报表数据为7.75亿元,差错为-1.68亿元,差异比例为-21.70%。

  这让韩俊良深陷造假漩涡,并直接导致其在3天后向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书。事隔半年后,上交所仍对韩俊良进行了公开谴责并指出:前董事长兼总裁韩俊良,作为华锐风电公司主要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产品生产、销售、记账过程中存在的虚报、造假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上交所的谴责公告中还披露了华锐风电具体的造假行为:部分生产人员进行了虚假的出库、入库操作,部分客服人员提供了虚假的吊装报告,部分财务人员依据虚假报告进行了账务处理,以上事实表明,公司涉嫌制造和披露虚假信息。

  这显然是生产部门、客服部门和财务部门配合默契的造假流水线,单凭财务一个部门无法完成虚增收入和利润,背后一定是高层**有组织与计划的安排。从谴责公告披露的事实看,华锐风电的收入造假涉及应收账款科目,而没有涉及现金及银行存款科目,否则还要使用伪造银行对账单、伪造各类银行票证等造假手段,那就涉及伪造金融票证罪了。

  此外,上交所还对华锐风电前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陶刚进行了通报批评。在陶刚之前担任华锐风电财务总监的是魏宇强,他于华锐发布2011年中报1个月前辞职。

  值得注意的是,上交所公告中,华锐风电的净利润调减1.77亿元,降幅达22.8%,这也意味着:上交所认定的虚增利润为1.77亿元,而不是华锐风电主动自爆的“会计差错”1.68亿元。

  证监会:处罚华锐风电并严惩公司高管

  2015年1月8日,华锐风电发布公告称,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在2011年年报中通过制作虚假吊装单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虚增当年利润2.78亿元(编注: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7.58%),证监会拟对*ST锐电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处罚告知书详细披露了华锐风电虚增2011年收入与利润的过程。2011年6月底,董事长韩俊良召集陶刚、苏鸣等人开会,表示对2011年的财务数据不是很满意,认为业绩下滑太多,要求财务部根据市场提供的销售通知单确认收入。

  告知书指出,韩俊良直接授意、策划、组织了财务舞弊行为,是华锐风电2011年年报重大虚假的最主要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重罚。证监会决定,拟对韩俊良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同时,告知书指出,华锐风电的财务部、市场部、客服部、生产管理部均配合了其财务舞弊的过程。陶刚作为时任华锐风电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于建军作为时任分管客服部的副总经理,刘征奇作为分管市场部的副总经理,汪晓作为分管生产部的副总经理,均为上市公司分管重要业务的高管人员,其听命于韩俊良,韩授意、指挥其分管部门直接参与有组织的财务舞弊,是华锐风电年报重大虚假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据此,证监会拟对时任财务总监陶刚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分管客服部的副总经理于建军、分管市场部的副总经理刘征奇、分管生产部的副总经理汪晓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审计失守:利安达接受调查

  2012年4月9日,利安达作为华锐风电2011年年报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12〕第1190号),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温京辉、王伟。华锐风电2011年年报审计项目的费用总额为95万元,利安达已收取。

  审计工作忽视风电行业风险

  2011年,受国家风电行业政策的较大影响,华锐风电整体业绩出现大幅下滑,但利安达会计师并未执行相关审计程序以获取相应审计证据的风险识别轨迹,相反会计师对“竞争激烈或市场饱和,且伴随着利润率的下降”、“客户需求大幅下降,所在行业或总体经济环境中经营失败的情况增多”所做出的风险评估结果是“不存在风险”。其风险评估结果,与当时企业所处的行业状况明显不符。

  会计师未把关收入确认点,致使收入虚增

  会计师没有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对确认销售收入的流程控制点,如客服部提供的项目日动态表、货到现场后设备验收单进行描述或测试。

  审计底稿偷工减料,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确认会计数字

  1.吊装单可靠性问题

  华锐风电确认收入的关键证据即吊装单,会计师未对吊装单的可靠性进行合理判断。根据华锐风电2011年审计底稿,大部分吊装单仅有个人签字,而无业主方的盖章确认,会计师未对签字人员是否有权代表业主方签署吊装单进行有效验证;大部分吊装单未注明吊装日期,对于其吊装完成时点以及确认当期收入的合理性,会计师未予以充分关注。在吊装单存在上述严重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会计师未向公司索取项目日动态表、发货验收单等资料予以比对判断,未对吊装情况获取进一步的审计证据。

  2.集中确认及合同执行问题

  虚增或提前确认收入项目中有部分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异常,吊装单标注日期或收入确认时点为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前集中确认收入的情形。在审计底稿中未见会计师对上述情况的原因进行关注和分析,并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予以解决。

  3.发货单问题

  根据华锐风电披露的确认收入的会计政策,“货到现场后双方已签署设备验收手续”是确认销售收入的依据之一,根据华锐风电2011年审计底稿,会计师未取得货物发运、验收手续相关证据,未能按照公司既定的会计政策履行相应的审计程序。

  4.函证问题

  会计师在审计计划中将应收账款函证作为重点审计程序,会计师执行函证程序存在以下问题:(1)将甘肃华电玉门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18,544,000.00元)、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65,652,300.00元)、大唐(科右中旗)新能源有限公司(59,202,042.73元)作为函证样本,但实际未发函;(2)函证金额不完整,未对应收账款余额中未开具发票但已确认销售收入部分金额进行函证;(3)回函比例过低,回函确认金额占年末应收账余额比例仅为17%。函证程序虽已执行,但未对应收账款余额、收入确认的真实性进行有效验证。

  5.替代测试问题

  会计师称他们对应收账款开票部分通过函证程序加以确认,而对于未开票部分、未回函客户、以及未函证的样本采取了替代测试,替代性测试中查看了吊装单、合同和项目回款,但其替代测试存在以下问题:未对部分未发函的函证样本进行替代测试。其替代性程序依赖的核心证据吊装单存在严重缺陷,在审计底稿中未见会计师对合同执行情况异常、无回款的项目予以关注和分析,并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予以解决。

  6.截止性测试问题

  会计师在审计计划中将“进行期末截止性测试,结合公司的期后发生额,检查公司收入确认的完整性”作为收入应履行的重点审计程序。但会计师未有效执行截止性测试,没有对收入确认的关键依据吊装单进行有效验证,其对截止性样本选择的解释缺乏专业判断和应有的职业谨慎。

  高额罚款令利安达四分五裂

  2015年11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处罚决定:责令利安达改正,没收业务收入95万元,并处以95万元罚款;对会计师温京辉、王伟给于警告,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温京辉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王伟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受累于华锐风电的遭遇,利安达也动荡不已,其内部如今早已四分五裂,其中,一名合伙人带旗下团队去了国富浩华;另有合伙人带领一个团队去了中瑞岳华;最后还有部分元老留在利安达不变。

  事件小结

  上市后的华锐股价一落千丈,从90元发行价至跌破3元,总市值也从946亿元跌至180亿元,市值缩水80%,最让华锐风电业绩雪上加霜的还是公司财务造假造成的恶劣影响。为此,不仅华锐风电受到证监会严厉处罚,高管被执行禁入市场措施,负责其审计报告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也因未能坚守立场、与公司合谋造假而收到高额罚单,相关注册会计师被执行5年市场禁入措施。可谓两败俱伤,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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