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0-24 来源:财经网
据央视某新闻节目提供的信息,刚刚过去的十一长假期间,中国银联持卡人境外交易额同比增长33%,中国购买力制造了世界黄金周。与境外市场的火爆相反,国内市场则是一般。据商务部监测,9月30日至10月7日,全国重点监测零售和餐饮企业销售额8006亿元,比2011年国庆黄金周期间增长15%左右。东方证券指出,百货行业十一黄金周8天销售同比2011年7天销售仅增长15%,扣除9月30日销售,7天销售增幅仅为个位数字甚至持平,增速创近5年新低。
为什么国外市场如此火爆,而境内市场却如此平淡?价格当然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同样一件商品,这里价格1万,而国外只要6000。你说消费者该如何选择?那么,价格为何而贵?税,尤其是消费税偏高是一个重要因素。为此,包括专家在内的社会公众普遍表示减税是个办法,而税务总局也有改革消费税的意向。近来,国家税务总局官员也在第五届全国企业税务管理创新大会上透露,消费税在今后将进行改革,不过改革的方向却与公众的期盼有所距离,据透露改革将会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对征收范围的扩大或缩小,增大对“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税率;另一面将在征收环节进行改革,或将试点在加油站对消费者征收成品油消费税,即由向企业征收改为向居民个人征收。
为何要对消费税作如此改革?按照该官员的解释,这是宏观调控的需要,通过调高“两高一资”的税率,从而引导资源的合理消费;而针对奢侈类产品的征税,则是为了社会公平,调节贫富差距的需要,就像开征消费税时所指出的,通过提高高档奢侈品的税率来扩大政府的税源,增强政府的公共财政支出能力。
但是,要将消费税的改革目标真正落到实处,可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就像前面所指出的,通过调高“两高一资”的税率,可以引导更为合理的消费。但是要让这个经济杠杆发挥作用,必须具备这样的前提:第一,“两高一资”的税率合理。既不会因为税率过高而扭曲市场,无端增加企业压力,也不至于因为税率过低,企业无视成本的增加;第二,要有一个完备的公共财政体制。增加税收当然可以起到扩大政府财政能力的作用,但是财政能力增加是不是必然导致社会更加公平?这还是存有疑问。如果通过消费税所增加的税收无法以合理的公共支出所体现,那么税收也只是增加私人部门的成本,而无法起到社会公平的作用。
如果以上前提存在的话,那我们再审视一下当下中国的消费税制度,通过怎样改革,我们的消费税制度才能够更加公平也更有效率?
在我看来,在当前经济不景气的背景下,任何增加税收的举措都应当慎重:无论是提高“两高一资”的税率,还是扩大奢侈品的范围,都会以增加私营部门负担的方式减少内需,最终既不经济,也体现不了公平。以奢侈品消费为例,由于过高的关税和消费税,出境购物或者境外代购往往成为中国绝大多数奢侈品消费者的主要选择。据业内人士估计,2011年,中国旅客在海外购买的高档商品消费达460亿美元,折合人民币近3000亿元。
让我们看一下现行消费税中对奢侈品征收的税目和税率: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为10%,高档手表税率为20%,游艇税率为10%,金银首饰为5%,非金银首饰为10%,化妆品为30%。仅仅从税率来看,现行的消费税就很不合理:化妆品在现代社会已经是绝大多数人群的必需品,对此类商品设定30%的税率绝对有问题;相反游艇税和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则是偏低。所以即便是以调节收入分配的目的,对于像高尔夫球具、游艇税等等这类确实是高收入高消费人群所消费的奢侈品应当提高消费税税率,这些奢侈品的消费人群是占少数的高收入群体,而且其范围绝对是高收入人群消费的真正的奢侈品,所以课以重税不影响多数的消费者,而且也能真正达到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
正是因为化妆品的税率过高,使得国内一线城市的消费主体除了出境购物以外,还将视角转为“代购”等途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海外代购市场交易规模达120亿元。而2011年海外代购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65亿元,较上一年上涨120.83%。预计2012年海外代购的交易规模将有望达到480亿元。但是这个代购市场却因为无法提供较为完整的缴税记录而始终处在灰色地带:今年一位前空姐因为两年多的代购生意将给自己带来一场灭顶之灾:累计偷税113万元,11年有期徒刑,50万元罚款。
为了解决关税和消费税过高而导致消费外流等问题,不少专家建议在国内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和城市进行试点增开境内免税店。免税店当然是好事,可以将一部分民众的消费留在国内。但是仅仅通过设立免税店的方式并不够,因为消费税涉及千家万户,必须要通过一次彻底的减税,而不只是针对特定高收入群体免税——否则这也和消费税的初衷相违背。
不过,此次消费税改革中有一点倒是值得肯定,即对消费税的征收环节进行改革,将试点在加油站对消费者征收成品油消费税,由向企业征收改为向居民个人征收,将消费税由“价内征收”转向“价外征收”,也就是将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至最终销售环节,实现价税分离。
中国目前的税收,几乎都是在价内征收,消费者在销售清单上看不到自己所缴纳的税款。价内征税的**好处是消费者意识不到赋税的比重;但是坏处也很明显,那就是增加了企业的财务负担。
以成品油消费税为例。今年上半年我国汽油、柴油的产量分别是3758万吨和7647万吨。也就是说,如果在这些产品全部销售出去的前提下,国内所有炼厂要替消费者代交总计1260亿元左右的消费税。而该部分费用极大地占用了企业生产环节的资金。同时,由于消费税是价内税,在企业折算增值税时,存在重复计征的现象。仍以今年上半年为例,按13%的增值税计算,石油公司半年“多”缴增值税163亿元。
事实上,这种现象不仅在石油行业存在,几乎存在于任何一个行业。不过此次消费税征收环节改革为何只适用于成品油行业,而不是在各个行业推开?现代社会中石油号称“经济血液”,其上下游产品几乎贯穿于整个国民经济,地位当然重要,但是仅仅将该项政策针对石油,这算不算是一种特殊优待?就像有媒体所指出的,此次的征收环节价税分离改革的受益方只是“以两大集团为首的生产单位”,这无论如何是说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