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红漫:价格补贴并非提振消费的全部

马红漫:价格补贴并非提振消费的全部

高顿财务培训2012-09-14

时间:2012-09-14   来源:财经网

  刺激消费将成为未来提振经济增速的主要抓手。有媒体近日报道,《国内贸易发展规划(2011-2015年)》即将出台,该规划涉及批发业、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方面,旨在发挥内贸引导生产、扩大消费等方面的作用。其中,通过财政补贴来拉动消费,被认为是《规划》的重要政策着力点。(来源:南方都市报南都网)

  席卷全球的次贷危机暗淡了国内投资与出口“两驾马车”的锋芒,拉动内需由此成为夯实经济增长质量的重点所在。但需要指出的是,刺激消费是一项系统工程,传统价格补贴措施正面临市场作用递减的尴尬。扩大消费政策还需要在税费减免、收入分配改革等方面综合发力。

  事实上,目前中国实施的扩大消费政策还主要聚焦于购买补贴环节。然而,随着家电、汽车“以旧换新”等政策陆续到期,相关消费已因被“透支”而呈现疲软之势,而后续一些补贴政策的力度则如强弩之末,难以引发市场的强烈回应。一个典型的案例就是,近期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在国美电器等卖场实行对于小家电及厨卫的补贴活动,但是这项优惠促销活动并未有效吸引消费者。补贴价格门槛较高、补贴品种单薄等症结成为此番小家电补贴遇冷的主要原由。其实,抛开这些直观因素,单就小家电产业的特征看,居民家庭对这些耐用电器的更新率较低,绝非一些补贴资金就能够推动产品升级换代。调查显示,只有生产商切实贴近个性化生活所需,诸如研发家庭便捷使用的酸奶机等特色产品、完善零部件配套更新服务、探索现代化网络购销渠道等,才可能真正撬动小家电市场的消费大门。

  以此观之,消费潜力集中爆发的“引线”并非只有价格补贴一个方面,而且终端价格优惠也往往只会带来昙花一现的消费热潮,深层次挖掘各项消费推动因素才更为持久和关键。值得一提的是,有关部门已表态称将酝酿降低餐饮、物流等商贸服务行业税负,这样的声音应当得到鼓励,而相关后续举措也颇值得期待。事实表明,税费减免等财政让利之举有助于稳定消费品价格水平,鼓励厂商研发,进而刺激消费跟进,带动经济进入良性循环。

  以广受坊间诟病的物流费用为例,数据显示中国运输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9%左右,远高于发达国家水平。由此导致的结果是,物品发往内陆省份所支付的运费比运到美国还贵。就此而言,以物流费为代表的高企成本,再加上各种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费加码,最终推高了商品价格,抑制了生产厂商的竞争实力,缩小了消费者的议价空间。如果政府部门能够下决心让渡一定的税费收益,必然可以降低居民消费压力,扩张社会消费总规模。但同样的道理,看似简单的政策操作模式却常常在现实中遇到掣肘。以缩减高速公路收费为例,因为牵涉到地方部门的多方利益,高速公路收费模式在改革过程中难免会受到各种阻力牵绊,决策部门需要付出较大的努力才可能真正实现还利于民的目标。(来源:南方都市报南都网)

  此外,对于普通居民家庭而言,获取收入与消费支出是两项紧密联系、同向变动的行为。日本在1960年底成功启动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体现了收入增长对终端消费的刺激作用:1967年日本实际国民收入增加了一倍,各种家庭耐用消费品的普及率达到90%以上。日本历史上这场改革成功的关键是,政府除了将大规模财税让利于企业和个人之外,还通过行政干预措施鼓励社会资源向现代化高效率部门流动。有关部门可借鉴这种间接的收入分配改革思路,战略性地优化社会收入分配格局。诸如对于坊间颇为关注的行政垄断壁垒问题,有关部门就应当积极构建公平的竞争环境,在政府服务、资金融通、信息流动等方面实现对各类性质、不同规模的企业一视同仁,放手让企业主体在市场博弈中大浪淘沙,最终彻底扭转要素资源分配不公、流动不畅等问题,在市场内部实现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进而通过消费链条促成经济总量增长。

  总之,价格补贴并非提振消费的**法宝,提高微观经济实体活力才能从根本上构建一个良性的消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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