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下称“尚德”)的“诈捐”事件曾经引起轩然大波,成为企业借“慈善”之名行“偷税”之实的典型案例。在慈善活动中的不诚信举动也为尚德的陨落埋下了伏笔,在一系列内外因素的打击下,尚德最终走上破产重组之路。
2011年3月,当时全球**的光伏组件制造商——无锡尚德连续第五年冠名赞助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大赛由中国教育学会、中华商标协会、中国版权协会主办,合作伙伴包括中华慈善总会、阳光慈善基金等。根据捐赠书,所有参加总决赛的学校都将获得由尚德捐赠的2000瓦太阳能发电器材一套,用于开展太阳能光伏原理教学、实验研究以及应用演示。
2008~2010年尚德电力捐赠的光伏组件价值为3400万元、1500万元、1400万元。2011年,尚德电力认捐价值1500万元的光伏组件。
然而,大赛的合作方之一、中国版权协会教育委员会秘书长罗凡华却称,大赛冠名方尚德电力未按“捐赠书”承诺,向大赛交付价值1500万元的光伏发电组件,而该企业凭借中华慈善总会所出具的相关收据,可获得税收优惠。
中华慈善总会的开票时间是2011年4月15日,当时尚德只捐赠了74千瓦的组件,而捐赠书中承诺的则是1.7兆瓦。因此,尚德几乎没有发出什么捐赠物,但却已拿到了由中华慈善总会开出的两张总计价值1500万元捐赠收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下称《捐赠法》)第十六条规定:受赠人接受捐赠后,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将受赠财产登记造册,妥善保管。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因此,慈善捐赠收据是可以用来作为基数抵扣相关税费的。
在未收到捐赠物的情况下即出具可用于税收抵扣的收据,中华慈善总会的这一做法显然不符合《捐赠法》的规定。一位慈善业内人士称,这种做法在民间公益机构中并不多见,受赠人在没有收到捐赠物的情况下就出具收据,并且未对捐赠物的价值作核实,显然是违规操作。而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因此也不能排除为了提高行政办公支出上限而虚开收据的可能。
针对罗凡华的指控,尚德方面表示3月5日已经将这批货物从公司运出。然而,运往哪里却不为人知。
原来,创意大赛的实施方此前都是中国版权协会下属的“中育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而这一届则由“北京创新中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创新中意”)来操作。创新中意公司实质为尚德系下的投资公司之一,于2010年12月底建立,企业法人代表为解晓南。
尚德从无锡仓库运出的货物就是移交给了创新中意。尚德方面坚称,创意大赛的经营权,已经由版权委员会授权给了创新中意,所以事实上整个捐赠过程已经完成。而罗凡华则指谪,创意大赛的承办方为教育委员会,无锡尚德将物品所有权转至创新中意,事实上没有完成捐赠。双方各执一词,但实际情况是,捐赠物品直到8月9日仍然在无锡的仓库内,并没有送达被捐赠者的手中。
此外,罗凡华透露,创新中意的法人代表解晓南还曾要将捐赠物资变卖。根据《捐赠法》,这种捐赠前的易货贸易是允许的,前提是易货得到的资金还是用于原来的项目。然而,截至大赛结束,易货并没有完成,捐赠货物或资金也没有转交给学校。
尚德“诈捐门”的背后是各方利益的纷争。倘若一切顺利,无锡尚德不仅将获得近300万元的免税额,还能够以极低成本赞助大赛,获得“物超所值”的广告宣传效果。而罗凡华也曾被解晓南许诺了丰厚的回扣。但是,大赛主办各方在此次活动中的利益角逐使得“双赢”的构想崩塌。
这一场慈善闹剧终以破裂收场。2011年7月4日,中华慈善总会作出批复,委托版权协会教委会向尚德公司索取捐赠免税发票。8月5日,中华慈善总会发出声明,由于该项赛事所提供给总会的材料弄虚作假,并且管理混乱,慈善总会不再作为该项赛事的支持方。捐赠方无锡尚德,这个曾经的光伏第一股,也在世人的关注和诟病中走下神坛,走向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