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发生后,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时间向四川灾区捐款500万元,并从总部派出人员成立抗震救灾小组,当天就飞赴灾区深入了解灾情。在由国家七部委联合主办、中央电视台承办的爱的奉献——2008抗震救灾大型募捐晚会上,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苏宁电器董事长张近东委派代表在晚会现场以个人名义捐赠5000万元现金,支持抗震救灾和后期灾区重建工作。
除了这两次爱心捐赠外,苏宁电器还组织“1+1阳光行”公益活动,积极以各种形式参与到抗震救灾中去。例如,成都苏宁组织了20辆爱心车帮助红十字会向灾区运送救灾物资;广州苏宁联合天涯社区网友组织爱心直通车,将华南、西南地区网友捐赠的物资直接送往灾区;还有一些地方的苏宁分公司自发组织了“1+1阳光行”捐款捐物、义务献血、爱心义卖等活动。
纳税分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额度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
依据上述规定,苏宁公司500万元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其董事长张劲东个人通过红十字会捐赠的5000万元,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不受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