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自2006年成立以来,一直发展的不温不火,让人难以满意,甚至很多股市上的投资者根本就不知道市场体系中还有“新三板”的存在。
然而近两年,“新三板”扩容,做市商制度的推出,让“新三板”以耀眼的姿态迅速重新进入了我们的眼球,不仅无数中小企业趋之若鹜,连部分上市公司都将眼光放到了“新三板”,企图在“新三板”掘金。
到底是什么魔力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向新三板?
2014年6月5日晚,全国股转系统官网公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随着新三板做市商制度推出,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截至9月17日,这一数字已达到了1115家。
自8月25日,新三板做市商制度正式落地后,新三板的活跃度也大幅提高。此前新三板一直实行协议转让制度,交易异常清淡。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截至8月19日,新三板公司挂牌数已达到1038家,总股本合计429.42亿股,但成交笔数仅有930笔,合计成交5.04亿股,金额38.19亿元,换手率只有不到1.2%。而从8月25日截止9月18日,所有48家做市个股中,有10只个股没有成交,其余均有不同程度的交投。做市第一周,企业总成交量为1234.3万股、总成交金额为9095.42万元;第二周为682万股、4525.4万元;第三周为600万股、3982万元;第四周的前4个交易日总成交量为441万股,总成交金额为3849.89万元。从第二周开始,做市股票成交基本保持稳定。此外还有许多挂牌公司已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决议,这些公司将陆续加入做市行列。
所谓做市商制度是指证券公司和符合条件的非券商机构,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新三板交易,持有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通过自营买卖差价获得收益,同时证券公司会利用其数量众多的营业部网点,推广符合条件的客户开立新三板投资权限,从而提高整个新三板交易的活跃度并盘活整个市场。证监会表示,对挂牌公司而言,做市业务将促进挂牌企业特别是创新、创业、成长型企业估值定价体系的形成,通过做市转让,企业能进一步分散股权、提升公众化程度,增强市场流动性,畅通投融资渠道。
做市商制度下,很多投资者注意到,做市股票有可能被过度炒作,亦担心做市商对价格操纵或者有“做庄”行为发生。对此,证监会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交易制度、市场监察和自律监管等方面进行了相应的制度和机制安排,尽量防止做市股票被操纵或被过度炒作的现象发生。
交易制度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传统竞争性做市商制度,要求采用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至少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做市,通过做市商之间的市场竞争,尽可能增强市场活力,促进市场价格发现。市场监察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并实施了《异常转让实时监控指引》,进一步明确对做市商的监管要求。同时,自律监管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做市商开展做市业务,应当建立健全做市股票报价管理制度、业务隔离制度、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制度、内部报告与留痕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应当定期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做市业务开展情况。
做市商制度让新三板的想象空间更加广阔,随着新三板制度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向新三板。那么,新三板有什么作用,什么样的公司可以去新三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