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经常听到有会计人员说,我们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利润100万元以内2.5%的企业所得税率,100-300万元之间的利润享受10%的企业所得税率。
这样的说法是不确切的!
目前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率只有一个,就是20%。只是根据财税〔2019〕13号、国税2021年第8号公告的规定,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可以简单的理解为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负2.5%(100*12.5%*20%)。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可以简单的理解为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负10%(100*50%*20%)。
参考政策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参考政策二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参考政策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一条,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