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提到“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我是建筑业的一般纳税人,能适用暂停预缴增值税政策吗?
答:不可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对应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因此,如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现行规定预缴增值税。
2、我们是一家餐饮企业,受疫情影响影响比较严重,此前申请缓缴了5-6月份的养老保险费,请问下半年的养老保险费还能申请缓缴吗?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原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因此,你单位2022年底前应缴的养老保险费均可以申请缓缴。
3、我国对出口退税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分哪几类呢?
答:为提升出口退税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提高企业税法遵从度,我国以风险可控、“放管服”结合、利于遵从、便于办税为原则,对出口退税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并根据企业管理类别提供差异化服务、实施差别化管理。具体来说,税务部门会根据企业信用资质水平、税收遵从程度等情况,将企业的出口退税管理类别分为四类,从高到低分别为一类、二类、三类和四类。其中,一类企业信用资质最好,享受的退税服务最优、进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