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发票平台爆雷!1700多家受票单位涉嫌虚开被查

代开发票平台爆雷!1700多家受票单位涉嫌虚开被查

财税实务课堂2022-09-01


代开发票作为一种常见的业务模式,以废旧物资行业、医药行业、灵活用工行业、煤炭行业、第三方物流行业为代表的产业相继发展出了代开发票的平台企业,并通过代开发票服务,助力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然而,代开发票依然是税务机关重点关注的行为,如果不能充分理解代开与虚开的差别,采取过于粗放的代开模式,则平台企业仍可能涉足发票违法犯罪。平台企业代开被认定为虚开,最常见的情形就是用票单位舞弊提供不实信息,导致票面信息与真实交易不符。

自然人代开发票如何操作,如何建立合规代开机制,有效防范发票合规风险,sunny老师将通过本文给大家解释清楚!


01自然人可以申请代开

增值税发票的情形有哪些?

自然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符合代开条件的,由业务发生地或者居住地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自然人转让不动产或出租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且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自然人的,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所在地税务机关可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建议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自然人进行商事登记,领取发票自行开具,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02自然人线上申请

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渠道?

1、自然人申请代开不动产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

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以“个人办税”身份进入-【我要办税】-【事项办理】-【不动产租赁合同采集】,按系统提示填写上传资料;

2、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广东地区为例)

(1)广东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以“个人办税”身份进入——【我要办税】——【事项办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代开】,按系统提示填写上传资料;

(2)广东掌上税务局(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粤税通”小程序——【我的发票】——【更多】——【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电子)】,按系统提示填写上传资料;

(3)“广东税务”手机APP——【我的】——以“自然人办税”身份进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代开】,按系统提示填写上传资料。


03自然人申请代开红字

增值税发票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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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标红的位置是必填的哦!

2《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由销方填开红字信息表时提供。如购方已用于申报抵扣,或者购方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应由购方自行在开票软件填开红字信息表);

3已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由购方填开红字信息表的可不用提供),或购买方出具的无法退回原发票的有效证明(需加盖购买方印章)。发票丢失、被盗的,先办理发票遗失、损毁报告手续,提供发票遗失、损毁报告表复印件;

4代开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提交原蓝字发票全部联次或购买方出具的无法退回原发票的有效证明(需加盖购买方印章);

代开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且重新开具蓝字发票的,提交原申请代开发票信息有误的证明或购买方出具的未入账且未税前扣除的有效证明(需加盖购买方印章);

代开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且无需重新开具蓝字发票的,提交原申请代开发票信息有误的证明或购买方出具的取消交易的有效证明(需加盖购买方印章);

发票丢失、被盗的,先办理发票遗失、损毁报告手续,提供发票遗失、损毁报告表复印件;

5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请代开的,需提交委托人本人签字的委托授权书或载明委托事项的协议,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04自然人申请代开

增值税发票的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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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自然人申请代开有哪些

增值税发票税款征收规定?

1增值税

(1)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当次(日)代开发票不含税金额不足500元(不包括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当次(日)代开发票不含税金额在500元以上的,按实际开具金额征收增值税。

(2)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月租金收入不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的,在代开普通发票时,可以免征增值税。自然人在同一地市存在多套房产的,月租金收入合并计算。

(3)自然人符合增值税其他减免税政策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消费税:销售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征收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需征收增值税的情况下,一并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当期税收优惠政策。

4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需征收增值税的情况下,一并预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适用当期税费优惠政策。

5印花税:已书立应税凭证的,一并按规定征收印花税,符合印花税减免税政策的,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书立应税凭证的各方在申请代开发票前已按规定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的,无需再征收其印花税。

6资源税:销售资源税应税资源的,如纳税人无法提供取得该应税资源时收取的增值税发票或该应税资源的资源税完税凭证的,征收该应税资源的资源税。

7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在代开发票时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扣缴申报。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其他项目所得,可暂按照代开品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8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请代开出租房屋租金收入发票的,按有关政策规定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减免税政策的,按有关政策执行。

9涉及现金税费征缴的:还需按照省税务局相关规定执行。


06自然人代开发票

可能会有哪些涉税风险

目前自然人代开发票有关案件主要呈现四大特点:

一是多方主体基于不同目的共同参与。偷逃税款的纳税人、赚取佣金的“税收中介”和操控代开发票的“平台企业”,三方虽然目的不同,但却构成了完整的虚假代开“利益链”,为了自己的利益大肆侵蚀国家税基,可以称为“三方收益,国家受损”。

二是虚假代开发票成为主要手段和载体。背后反映出的是当前虚开分子实施犯罪的领域从传统的自开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向代开发票的转移,这种变化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此前,公司虚开发票的目的主要是填补自身的资金流水漏洞,使得自己的业务表面上实现“三流合一”。但是,一些公司不再满足于自开发票,而是转向代开发票。

通常,这些代开公司会要求客户通过手机或者网络将开发票的公司名称和数额等相关信息传过去,然后通过邮寄的方式将发票寄到客户手中,全程下来代开公司都不用露面。这些代开公司之所以选择代开发票,也是因为其中有利可图。

在现实中,有些公司因政策等原因缴纳的税点较低,如此一来,该公司就可以为他人代开发票,从中赚取差价。

三是犯罪分子将骗取地方“扶持资金”纳入获利“盘子”。涉案企业就是利用地方政府税收返还政策实施虚开犯罪,主要的获利途径就是骗取的地方政府的“扶持资金”。这种现象目前比较普遍,尤其是在一些“税收洼地”,为了吸引企业入驻,在税收方面提供了很多优惠,而这也被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

所谓“税收洼地”是指在特定的行政区域,区域内政府为鼓励和吸引外来投资者到当地投资兴业,制定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地方留存返还政策、简化税收征管办法等,吸引企业入驻。

现在我国有许多具有税收洼地性质的产业园区,入驻企业可以享受到地方增值税留存50%的80%-85%返还给企业等优惠政策。不法分子便是利用了这一税收返还优惠政策,实施虚开犯罪,从而变相套取政府提供的扶持资金。

四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不法分子为了开具虚假发票,大量购买和骗取他人身份证信息,然后利用他人的身份证信息,批量注册空壳公司,通过虚开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再售卖给受票单位获取暴利。

上述是目前自然人代开发票的四大乱象和趋势,而之所以出现这些乱象,是因为虚假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利用了税务环节上的某些漏洞。

比如,代开发票的人提供的开票信息所对应的经济业务并不真实,但是当他申请开票时,办税大厅是不会也不可能当场鉴定业务是否真实存在的。只有在之后的税务稽查执法活动中,税务部门才有可能查出虚开发票的违法事实。这导致稽查落后于开票,致使大量虚开的发票提前流入市场。

当然,虽然目前自然人虚开发票案件有所增多,但并不是说自然人代开发票完全是违法的。自然人代开发票只要确保业务的真实性并且做到以下两点,就能实现整个开票环节的合法合规。

一是实现“三流合一”。自然人去代开发票,也要以真实的业务为基础,也就是说,企业和自然人要发生了真实的业务往来,相关的发票、合同、资金都要保持一致,只有这样,在税务部门稽查时才有据可依。否则,极容易被划为虚开发票行为。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比如,企业支付了自然人的劳务费用,却要求自然人代开成家装类发票,这就违背了业务真实性原则,代开发票就会变成虚开发票。

二是开票地点要明确。自然人代开发票,通常到两个机构去开具,一个是税务局,另外一个是代开平台等。但是,不管选择到哪里开具,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关于增值税纳税地点第(三)项规定: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自然人代开发票都应该到劳务发生地、服务提供地、货物销售地、工程施工地等地点开具,遵循当地税务部门要求,不能随意找个地方就开具,否则容易成为无效票据。

综合来看,目前自然人代开发票税率较低,而且流程正变得愈发简单快捷,大大缓解了开票人的税负压力。但要提醒的是,纳税人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一定要严格按照业务真实性原则来开具发票,识别开票风险,避免出现违规。

同时,扣缴个税也是自然人代开发票过程中需要关注的一个问题。自然人代开发票是否由支付方履行扣缴个税的义务?对此可以明确的是,个人所得税一般由支付人依法扣缴。所以,当自然人在获得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知识产权费用和特许权使用费用时,申请代开发票环节便不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此,代开发票的自然人也需格外注意。


07自然人代开发票的

其他相关问题

1、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和其他个人,如何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

购买方为无纳税人识别号的非企业性单位和其他个人的则无需填写。

2、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是否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税务机关在交纳税人联次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3、减免税项目、差额征税项目与应税项目能否混开发票?

减免税项目、差额征税项目应该单独开票,不与其他应税行为发票混开。

4、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能否作废?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代开电子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纳税人可向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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