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对方公司的投资分红款,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企业取得对方公司的投资分红款,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老三会计2022-05-27
请问

企业取得对方公司的投资分红款,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复

不需要。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缴纳增值税。

 
提 醒

若是在投资合同中约定是固定收益,则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参 考

财税〔2016〕36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请 问

老师,固定资产会计上开始计提折旧时间跟税务上要求一样吗?

答复:

不一样。有的时候会存在差异。

会计上只要是固定资产入账了次月就需要计提折旧费,不管是否使用。

但是企业所得税上规定是从投入使用的次月开始计提折旧。

注意:

会计上注重的是“形式”,税务上注重的是“实质”。也就是从投入使用的次月开始计提折旧。

参考一:

1.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2.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参考二:

1.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2.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则规定,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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